法律分析:
一般纳税人的报税办法: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的十五日内报税,并预缴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_x000D_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_x000D_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_x000D_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