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这种违约责任包括:
1、如果购房人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购房人的违约金;
2、如果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购房人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该怎么处理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处理如下:
1、购房人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这一年内,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如果超过一年,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
2、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二、烂尾楼业主集体停贷违法吗
1、违法。业主和银行建立的是借贷关系,所以房屋烂尾一般不是银行的责任,而业主因房屋烂尾而私自停借贷,是属于债务违约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业主最好不要私自停贷,而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