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1.养老保险最低基数为3613元,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2.北京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经合并缴费计算,单位缴费比例为10.8%,个人缴费2%+3块,最低基数为5360元;
3.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6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4.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7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不用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