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香港特区自1997年成立以来,共有7位特首,分别是董建华、曾荫权、梁振英、林郑月娥等人。这些特首在担任该职位期间,都会面临各种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曾荫权在2005年至2012年间担任特首职位。他在任期间主要推行“五大发展战略”,包括加强教育、创新科技、发展旅游、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完善基础设施等。然而,他也因为政治立场不受少数群体支持和反对,甚至被批评缺乏领导能力。梁振英在2012年至2017年任职期间,主要推动“本土优先”和“爱国爱港”的政策。但他的领导风格被批评为高压、专制,引发了不少群众的不满和反对。此外,梁振英还因未正确报告一项房产而被指涉嫌违法。林郑月娥在2017年至2022年担任特首。她在上任之初提出“乐富民”、“团结和谐”的理念,并致力于改善香港的社会问题,如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不过,在其任期内,香港也面临着社会动荡、反送中运动等事件的冲击,使得她的施政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第四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民主协商的原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长官在就职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宣誓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