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车辆租赁者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交清车款后,由公司财务处出具已缴齐款项证明。2、车辆租赁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行车证、驾驶证正副证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两寸免冠照片两张到营运管理处办理合同签订手续。3、租赁合同签订前,车辆租赁者本人认真阅读《上线申请书》、《经营承诺书》、《经营保证书》、《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合同》,双方无异议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4、合同签订完毕,营运管理处开具《上线通知书》,安排车辆租赁者上线营运。
【法律依据】:
《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汽车,应对承租汽车进行检查,确认租赁汽车技术状况良好,并要核对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行车中应随车携带上述有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