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处罚如下:
1、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
(一)最高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情节一般的,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情节严重的,根据增加的数额,可相应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业或以营利为目的;
(2)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在确定基准刑后,根据案件行为存在自首、积极退赃、取得受害人谅解等依法可以或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最终确定罪犯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