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事处罚可分为两类,分别是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主要是对犯罪分子一定期限人身自由权利或者生命权的剥夺,一次犯罪中只能适用一个主刑;而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另外驱逐出境属于特殊的附加刑,仅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