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农村种植粮食,不仅可以申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东北四省还可以申请玉米、大豆、水稻生产者补贴,除此之外,种粮大户还可以申请规模经营补贴,以及农机购置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其中粮食直补对象为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水稻补贴标准大部分地区提升250元/亩,玉米补贴标准各个地区不一,良种补贴补贴标准为水稻15元/亩,小麦、玉米、花生等10元/亩。
2.粮食生产者补贴,补贴范围主要是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地区,对象为玉米、小麦、水稻、大豆种植户,一般黑龙江玉米生产者补贴30元/亩,大豆生产者补贴255元/亩,水稻生产者补贴地表水133元/亩、地下水93元/亩,小麦生产者补贴每亩110元左右。具体补贴详情可以关注下发的《一号文件》和《春耕工作指南》,各个省份标准有所差异。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会在6月30号之前发放到农民手中。但具体发放时间,跟农作物成熟时间,以及省份政策等有关,一般情况下,粮食成熟较早的华中地区,发放时间为3到5月份,粮食成熟较晚的华东地区,要等到6月份。
而关于生产者补贴,按照黑龙江《2020-2022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补贴将在9月30日前安排下发打卡。而按照往年的下发时间,黑龙江省预计10月份开始陆续发放;吉林省预计在11月份左右开始陆续发放;辽宁省预计在11月份左右开始陆续发放;内蒙古预计在10月末、11月初陆续开始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