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政审表盖章盖的是单位人事部门的章,而非单位公章。所谓政审即政治审查鉴定,这属于政治机关的工作内容,一般政审发函都是发往党组织或党的组织机关,由这些组织和部门提出审查结果或意见。所以政审表应盖党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或政治部(处)的公章才规范。虽然党政部门负责政审工作,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调查你在单位的现实表现和历史问题,所以人事部门应该是有权力盖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