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暂缓执行拘留是不再拘留了吗? 警方对各类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的标准是什么?
本期释义:暂缓执行拘留
近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击处理多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多数违法人被暂缓执行拘留。
读者提问,打麻将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疫情期间暂缓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执行期限自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12日止。那么,过了这个时间,是不是就不用再被拘留了?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被暂缓执行拘留?
不登记,用拳头打了保安,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暂缓执行);没有进出小区证明强行进入,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暂缓执行);出入小区不出示任何证件,强行闯出门岗,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对于这些案件,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解读嘉宾是,大庆市公安局萨尔图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王树杰,他会为大家详细解读“拘留的暂缓执行”及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大家在我市采取疫情防控措施时,能正确理解法律法规条文,明晰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定依据、法定措施、法定权利、法定义务,同时绷紧法律风险防控这根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其中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七项。
首先人们知道,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拘留的决定和执行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拘留的执行场所为拘留所。单个违法的拘留最长期限为15日,公民犯有两种以上应受拘留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分别处罚但可以合并执行。按照当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合并执行的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20日,但是对罚款的合并执行最高数额没有限制。如,有一人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7000元,是因为行为人有多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合并执行,当然,每个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也是不同的。
为使被处罚人充分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救济权,防止和避免因错误行政拘留被执行而给被处罚人造成难以弥补的精神损失和伤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设定了暂缓执行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从这一规定看,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已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前提条件。如果被处罚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就不得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
2.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对于行政拘留与罚款并处的情形,暂缓执行只适用于行政拘留,罚款仍须按规定执行。暂缓执行申请必须由被处罚人本人提出,其近亲属和其他人均无权提出。申请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这是适用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这里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主要是指决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被处罚人不会发生逃跑、干扰和阻碍证人作证、串供、毁灭、伪造证据、重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形。公安机关需要根据被处罚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一贯表现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判断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的,行政拘留不得暂缓执行。
4.被处罚人及其近亲属必须提供一定的保证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保证措施有两种,即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被处罚人及其近亲属只需要选择其中的一种。公安机关不得要求被处罚人及其近亲属同时提供担保人和交纳保证金。
必须要提醒大家的是,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决定或者不予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是为了更充分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而对行政拘留执行时间作出的变更决定,不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因为疫情,公安机关对一些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并暂缓执行,并不意味着就不再拘留。疫情过后,符合《拘留所条例》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执行拘留。希望大家在控制疫情的同时,还要紧绷法律风险的弦。
解读“处罚标准”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处罚的种类,但也不是说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行为都要处罚,办理治安案件坚持的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处罚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下面再说拘留的执行,基于人道主义立场,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执行拘留: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70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基于此,上文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会根据其具体行为情节进行处罚,有的减轻处罚,有的从重处罚,个案情节不同,处罚结果便不同。
鉴于此,公安机关也提醒大家,在疫情关键时刻,请不要忘记自我约束,追求道德高线、不越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崇法、尚法、守法,为疫情的防控贡献自己的力量,一起打好这场疫情防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