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抵押担保债权也不是万无一失。因为抵押权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支付对价并取得抵押物的买方;不能侵害租赁抵押物的承租人的权利;以及抵押物可能会被多次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_x000D_
【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_x000D_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_x000D_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_x000D_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_x000D_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