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免除刑事诉讼二审?

律师回答
摘要:刑事诉讼二审可以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刑事案件的上诉可以通过书状或口头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和抗诉期限分别为十日和五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
一、刑事诉讼二审可以撤诉吗
在刑事诉讼中,上诉人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的,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所以二审可以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三条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二、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在刑事诉讼中,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可以对相关判决提出上诉。上诉和抗诉的期限分别为十日和五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不得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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