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一、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具有支配权,从这一点上来讲,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上从属于用人单位。劳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不具有从属性,双方始终属于平等民事主体的关系。
三、标的不同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只要劳动者有劳动行为,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合同的标的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劳务合同一般是依据劳务结果支付劳务报酬。
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派遣合同之间的区别有:
1、合同性质不同。派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派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派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派遣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派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是:前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后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前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后者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前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者不能;前者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后者缴纳五险。
签劳务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4)报酬的性质不同。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6)适用的法律不同。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两者哪一个好?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1.二者的主体的资格不一样。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为个人,务工合同主体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务合同只存在经济关系,而劳动合同不仅仅是经济关系;3.主体的待遇不一样。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适用的法律不同。务工合同是民法和经济法,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5.产生的法律责任不一样。务工合同不存在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