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时,纳税人应当对全年所有应纳所得税进行汇总计算和申报,确认应纳税额和实际缴纳税款的差额后,进行清缴的行为。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去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的申报,具体步骤如下:1. 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所在地税务机关网站,下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纳税申报表。2. 根据所得项目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表格填写相关信息。3. 根据所填信息中所得到的应纳税额和已预扣税额之差,计算出应补(退)税额。4. 选择网上支付或去税务机关现场缴纳相应的补(退)税款。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时应当重新计算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于各项优惠政策和扣除项目也需要重新进行综合计算。此外,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汇算清缴申报资料也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