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请求法院作出判决。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的,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_x000D_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