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隐瞒乙肝不可以撤销婚姻。
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虽然婚前隐瞒乙肝属于隐瞒病情。但是,由于乙肝是可以治愈的,不属于重大疾病,不是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所以不可以撤销婚姻,但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