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伙开公司流程依照以下:
1、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
2、核实全体合伙人身份,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
3、办理企业登记,予以登记的,领取营业执照。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