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法院此时应该受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离婚协议书后能不能再起诉
离婚协议书后能不再起诉。如果在尚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反悔,一般这种情况可以处理。如果是已办理完结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之后才再反悔也是允许。但是不能在对夫妻离婚管辖提起诉讼,可以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问题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二、和老婆离婚了以后财产没关系了吗?
(一)夫妻离婚离婚后就已经解除夫妻关系了,离婚以后的收入和前妻是没有关系的,夫妻间权利和义务也自离婚后终止。
(二)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包括协议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也包括诉讼离婚时,法院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处理,由当事人另行处理的情况。
比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房产由双方约定离婚时暂不进行分割,待达到一定条件后才进行分割。条件成就后,依据离婚协议约定进行分割,此时双方已经离婚,因此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
(三)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这种纠纷相对比较多,比如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了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后,双方就已经离婚。但由于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夫妻的共同财产中的一套房产归一方,但房产证名字还是另一方的名字,另一方在离婚后须配合一方更换房产证上的名字,将所有权变更到一方名下,但另一方在离婚后反悔,拒不履行配合过户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只能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对房产拥有所有权,并要求另一方履行配合过户的义务。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依据法院生效判决和生效证明过户。
(四)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般是一方在订立协议离婚时,被另一方欺诈或者胁迫,事后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这种情况有一个除斥期间,即必须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1年的时间不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况。同时还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对方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比如胁迫需要提供及时向警方报案的记录、警方备档的案件笔录等,从其内容反映出受到对方胁迫,不得已签订协议,并非一方真实意思表示。
(五)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三、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是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