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出入境办理大厅领取)。
2、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首次申领,均将采集或核验指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
3、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规格48mm×33mm)。(照片可在当地出入境办证大厅或者公安局指定照相馆拍摄)
4、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交)原件及1份复印件(A4)。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6、委托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
7、如持证人希望使用自助查验通道通关,还应在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不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签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