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由卖方交纳,家庭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90平米以下的住房按照成交价1%收取,家庭购买第一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价
1.5%收取,家庭购买第二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价2%交纳,家庭购买三套以上的住房,按照成交价3%交纳);
2、增值税(住房满两年免征,购房时间未满2年的,按照成交价
5.6%交纳);
3、土地增值税(住房暂时免征);
4、个人所得税(提供发票原件的,按照(成交价-相关成本)*20%;不提供原购房发票的原件的,按照成交价1%交纳;如果是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房,个人所得税一律按照继承、赠与取得比例*(成交价-相关成本)*20%;出售购房时间满5年的家庭在四川省内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数);
5、印花税(住房暂时免征)、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