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指根据全年综合所得额进行计算的个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法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分7档,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每个档次有相应的起征点,起征点的具体数额因地区而异。即在综合所得达到起征点之前,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于跨年度发放收入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文件规定,应按照超过5,000元的部分依照上一纳税年度的税率进行税前扣除和申报。例如,2019年12月领取的年终奖金,需要按照2018年的税率来计算并扣除个税。除了应缴纳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外,还有一些可以减免的项目。例如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均可在年度申报时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九条 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和税务部门的规定,按月或者按季进行预付税款。税务部门应当按照纳税人的预付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及时确定纳税义务,发给《纳税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于什么时候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