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代表的分类有:
(1)法定代表人。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即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例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例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