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我国,酒驾是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因此,单纯喝酒走路并不能构成酒驾罪。但是,如果在喝酒走路的过程中,出现了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场所管理、侵犯他人权益等行为,则可能构成其他违法行为。比如喝醉后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推搡他人,超过醉酒后怠惰行为的程度,就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范畴。而如果在街头喝醉倒地,导致交通堵塞或警车无法正常通过,就可能触犯妨碍公共场所处置职务的罪名。此外,对于某些职业人员来说,喝醉走路也可能构成“渎职”行为。比如在警察、消防员等救援人员服务过程中,若该人员喝醉走路,不仅会影响救援行动,还可能破坏他人对其职责的信任,给社会造成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