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是证明欠费事实的最直接证据,但并不是唯一的证据,如果没有欠条,当事人也可以提供其他直接或者间接的证据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例如: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对账单/收据、银行转账凭证、发票、短信、微信记录,借据和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其效力主要取决于能否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债务的法律依据不同,证据的内容也会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