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尽赡养义务能继承遗产。但是如果是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如果不尽赡养义务的同时,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情形的,不能继承遗产。
一、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继承
未成年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不区分子女是否成年。无论子女是否成年,只要符合相应的继承资格,都可以拥有继承权。继承人在发生以下行为时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执行人死了债务怎么办
执行人自然死亡后,应该由其遗产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但如果被继承遗产不够偿还债务,并且死者生前的债务是由于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而负债的,那么继承人也应当清偿剩余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并且执行人有遗产的,法院可以直接执行遗产。并且如果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权利和义务应该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相同的,但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会有不均等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特殊情况:
1、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