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是本人复印,能够复印的材料很有限,一般是诉讼费的发票丢失,此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判决书或裁定书各一份复印件即可。如果是判决书或裁定书,直接叫书记员再给一份即可。
如果是有委托律师,
1、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2、律所的介绍信(原件)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能证明自己能复印法院资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法院的立案登记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
5、除2外,其余材料均可以复印一份,以备法院存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