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假若只是把借条的复印件到处张贴的话,违法可能谈不上,就是对催讨欠款不起什么作用。债权人应该保留好借款借条,在多次催讨都是无效的情况下,必须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如果只是做张贴借条这样无效的劳动,可能会白白浪费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催讨就比较麻烦的了。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