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遭受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受害人受到人身伤害的,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医疗费和因缺勤而减少的收入,住院伙食补助和必要的营养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