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产假什么时候开始休
1、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则给予产假九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2、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教师的产假是否包括寒暑假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假期间,其寒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请各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所以教师的产假不包括寒暑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