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未经本人的同意下,擅自强行取消订单退款,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德诚实信用原则。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星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综上所述,本人要求商家应按合同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不能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