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扰乱单位秩序法律上的界定: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使他们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对首要分子,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