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购房合同后,合同内容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可以写明装修标准、环境标准、配套设施、公摊面积、不可抗力等方面的内容,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正文内容或将主合同作为附件,交由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一、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效力有什么不同?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二、租房合同如何修改名字
租房合同修改名字需要双方当事人就修改事项协商一致,具体可分两种情况:
(一)签署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租房合同的内容或将租房合同作为附件,同时将名字进行变更,双方签字确认填写日期;
(二)解除原租房合同重新订立新的合同:将需要修改的原租房合同名字改正后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双方签字确认填写日期。
三、补充协议的性质与适用是如何
补充协议的性质是从合同,适用于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有约定;对于主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约定明确。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