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第一步,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法律依据】: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十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时,当事人应向原签发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交新生儿父母或本人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开发行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复印件、补发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