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将以前的“五保、城市三无”统称为特困人员。我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是,凡持有我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岁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供养形式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在家分散供养和在当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对符合条件有意愿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的公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并签订好供养协议。患精神疾病或法定传染疾病的特困人员不得集中供养。 三、办理流程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镇(街道)受理、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五保户没有任何亲人子女的话,生活不能自理了的话,是可以进敬老院的。到你们当地民政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