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取保候审检察院不起诉适用情形如下:
1、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取保候审期间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经审查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受害人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被取保候审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