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欺诈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被查明确实有该现象的话,那么相关的行政部门会要求进行停业整顿。一般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刑事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饭店欺诈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被查明确实有该现象的话,那么相关的行政部门会要求进行停业整顿。
以下是应对商家欺骗行为的措施:
1、和经营者发生纠纷后,如果要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经营者,纠纷时间应当在两年以内,超过这个时间消费者协会就不再受理投诉。
2、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
4、消费者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三)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明确、具体的诉求。
二、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1、主体判断上,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
2、侵权方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
3、侵权方在宣传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的成分;即使该种宣传的内容均是真是的,但是如“混同宣传” 是否足以误导公众,做出错误的判断;
4、“虚假宣传”及“误导宣传”
的后果是否损害了消费者或竞争者的权益;是否足以增加侵权方的竞争优势,使其获得更多的市场交易机会,从而损害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进而符合法律规定的“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虚假宣传是经营者向消费者宣传产品不符的相关信息,或者是一些易于让消费者误会的信息,来促进商品销售的话,那么会构成虚假宣传罪。一般虚假宣传罪需要满足商家是故意进行的,并且侵犯到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