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诉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才可以由检察院撤诉。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被害人不能撤诉,只有在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发现本罪不存在犯罪事实,或具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等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才可以撤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_x000D_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_x000D_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_x000D_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_x000D_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_x000D_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_x000D_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_x000D_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_x000D_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_x000D_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