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使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女方也可以不退:1、已经登记结婚且同居生活;2、没办结婚登记且已同居生活时间较长,一般两年以上;3、没办结婚手续而同居生活,且已生育子女;4、没办结婚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收的彩礼确已用在共同生活中;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
一、哪些彩礼不能要回?
彩礼不能要回的情形: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较长时间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二、女方可以拒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女方可以不返还彩礼的情形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