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之后诉讼费如何收取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民事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的,诉讼费用中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受理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解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知识就是律师对“调解之后诉讼费如何收取”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民事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的,诉讼费用中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受理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