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订立的程序主要是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的一致即合意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