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发生工伤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工伤申请单位不认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认的,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可以自己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认定。
三、要求工伤赔偿,哪些能赔
实践中,根据不同程度的受伤,请求工伤赔偿的赔偿项目如下:
1、一般伤害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达到伤残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职工死亡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
具体而言,要区分以下情况决定工伤赔偿:
(1)职工未被宣告死亡的,比如船员出海遭遇海难,救援队还在进行搜救的,那么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2)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并且,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
四、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如果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凭证来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其他同事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