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符合诉讼离婚的起诉条件,夫妻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审理的情况和案件的事实确定是否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然后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分居满两年是起诉离婚的条件,但并不是法院最终判决离婚的条件。法院根据是否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来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