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所谓定金,即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都没有违约的,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