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质押股权的变现方式为: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一条_x000D_
质权人返还质物的义务、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及质权的实现_x000D_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