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如下:
(一)先登录到国税网;
(二)点击网上办税;
(三)输入本企业的纳税编号及密码,验证码;
(四)点击网上拓展;
(五)进入网上拓展界面,点击我要申报,下载软件;
(六)下载完成后,安装;
(七)再次点击,我要申报,先要申报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八)申报成功后,再点击我要申报,在界面的左方中间位置,找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点击我要申报,下载所得税的PDF文档;
(九)填写数据,点击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