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安置补偿流程为:
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5、争议的处理。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地补偿安置费是怎么计算的呢?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安置补助费等于需要安置的人数乘年产值乘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等于被征地数除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农村拆迁安置门面房怎样征地补偿
农村拆迁安置门面房的补偿费用: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解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支付对象和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安置途径;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方案的拟订单位和公告发布单位。
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最新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