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后,若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保险理赔服务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这么做:1、凭《事故现场记录书》、现场照片等,向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保险理赔服务点事故处理民警申请事故认定;2、事故民警核实事故情况,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并向未按约定方送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催告其在3日内到现场处理;3、经催告后,当事人仍未积极配合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事故处理通知书》到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4、收到索赔申请的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在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限额和商业三责险赔付范围内,按规定予以赔偿。交警提醒,为方便事故民警了解现场情况和方便后续理赔工作,驾驶人最好在车上放一些《事故现场记录书》,当发生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可在记录书上记下对方驾驶人姓名。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首先,第一步要把车辆的报警闪光灯给打开,给后车以一定的提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如果是在晚上发生的事故,则还需要打开示廓灯以及后位灯。把灯光都打开之后就要去观察一下是否存在伤亡人员,然后对事故现场要进行拍照取证,事故车辆的左右前后的四个方向都要进行拍摄,拍照的时候要拍清楚车辆所处的位置,马路上面有哪些标线以及周围怎么样的环境,尽量要把现场所有的情况都拍到照片里面去。如果只是拍摄车辆哪里受损了,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这样拍照是很难鉴定这场事故到底是哪一方的责任。如果事故只是造成了轻微的碰撞而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双方可以在拍摄完现场的事故照片之后进行协商解决并且采取快速理赔流程。
第二步:在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完成之后,当事人要将自己的车辆移到其他地方不能阻塞交通,移开车辆之后再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通过协商达到了一致的意见,最好用纸笔记录下来什么时间发生的事故,在哪里发生的,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什么,车辆的受损情况怎么样,最重要的是双方通过协商之后说表明的自己愿意承担怎样的责任,还要记录一下事故车辆的车牌号,车辆的驾驶证号,车辆的保险单号,以及司机的联系电话,当事人还要对对方的驾驶证和保险凭证进行检查以及事故具体情况的检查等。有了这些证据,在接下来去快速理赔中心定夺理赔的时候比较方便,或者可以提供给到现场理赔的保险公司。但是如果双方再通过协商之后有争执意见的,就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应该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当事人应该自行从现场撤离的,而没有撤离,或者协商不一致,但是又没有及时报警处理最终导致了交通阻塞,像这种情况,民警要责令强制清场,并且依法对当事人罚款两百元。
第三步:如果发生了特殊情况事故中的当事人不能将车移开的,要迅速报警,一般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车辆损坏严重或者出现故障,移动不了。2.驾驶人员受了重伤。3.车辆没有号码牌。4.驾驶员酒后驾驶。5.驾驶员没有驾驶证。
除此之外,如果事故当中发生的以下提到的情景,当事人则要在现场进行标划,然后找一个不会妨碍交通的地方,把车辆移过去,等待交警过来处理:1.事故中的一方逃逸了。2.没有在事故发生的城市中购买交强险。3.没有交强险的标志。4.没有关于检验合格的标志。5.撞到了公共设施或者其他的建筑物。
第四步:正常情况下来讲,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要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在接到电话之后要通知工作人员到现场给车辆鉴定损害程度。在鉴定完成之后,工作人员要给当事人提供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并且要把报案号完整的记录下来。
在处理好事故理赔的相关手续之后,事故的当事人要去到保险公司对索赔业务进行办理,并且带好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还有行驶证复印件以及车辆的维修发票还有自己的银行卡以及交警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正常情况下,在受理业务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保险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就会将索赔的款项打到当事人提供的银行卡里面
第五步:事故双方要共同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并且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进行理赔。
二、在道路上被醉驾车追尾怎么办
酒驾被追尾的责任,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不过酒驾,一般是负全责,看具体情况而定(如对方存在逆行、闯红灯等违规情况除外),主要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认定事故书承担责任。汽车追尾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