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干股股东指形式上具有股东身份,但未出资的股东。其他股东通常会自愿出资,干股股东也同意或认可。应认定其为股东,未出资部分如无约定则按违约处理。...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为代持股协议,参加股东会等。只有隐名股东才可以转让股权,显名股东转让股权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显名股东应当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看全文
干股股东一般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自身并未实际出资的股东。 此种情况下,作为股东的对外公示已经完成,而且一般情况下其他股东为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引进人才而自愿为之出资,其本人也同意或者认可。因此,应当认定其股...查看全文
确认股东身份的标准包括:签署公司章程并记录为股东,实际出资。可通过工商登记、公司内部名册和出资证明书确认股东身份。...查看全文
干股成立的要件: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取得的几种情形如下:1、干股既可以是部分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2、干股既可以在创设时取得...查看全文
股东退股可通过股权转让和直接退股两种方式实现。股权转让可转让给其他股东或非股东,但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退股情况包括五年未分配利润、公司被收购、合并、分立、转让,以及达到规定期限等。...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认定隐名股东的方式是,依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达成的协议来认定。或者如果隐名股东能证明本人履行了出资义务,也实际享有股东的资产收益权利的,也可认定为隐名股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查看全文
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与公司设立,实际上并不出资。挂名股东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文件中以其姓名或名称被记录,符合股东的形式要件。然而,实质上,挂名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而是由其他实际出资人投入注册资本。...查看全文
挂名股东指同意以名义参与公司设立,实际不出资,注册资本由他方投入,且不参与决策、分红、行使股东权利等,符合股东形式要件但不符实质要件,可被认定为挂名股东。...查看全文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应确认,只要双方达成合法有效的协议并得到认可,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并得到其他股东认可,或者有合法有效的协议,即使不参与经营也应受法律保护。...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退股做出了如下规定: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查看全文
干股股东是指在公司的创立过程中或者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相关的协议无偿赠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份。持有这种股份的人叫做干股股东。干股股东公司无偿赠送,不出资,不出股金,赚了分红,赔了却不受任何损失,这就叫干股股东,通常...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法律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法律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法律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首先,法人并不是某个人,而是法律中的拟制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首先,法人并不是某个人,而是法律中的拟制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查看全文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有合同关系,只要代持协议有效,就可以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如果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签订合同,约定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但名义股东存在争议,则该合同的效力可能受到影响。...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控股股东的认定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1、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是公开身份干股股东,根据公开股东身份干股股东的两种存在基础,其法律后果也不...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认证律师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已服务12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