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耕地占用税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否有效?
1、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有效的。
2、当中外合资企业或者合作企业一方不履行企业合资(或者合作)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在经营期限届满前单方提出解散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解散或经人民法院裁定解散。
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1、申请人根据审批内容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并报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2、外经贸委受理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或答复;
3、申请人根据通知收到批准文件,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清算
普通清算程序是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基本程序,也是最重要的程序,一般经历如下程序:
一、申请企业终止与清算。
二、书面通知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三、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清算公告。
六、申报债权。
七、债权登记与核定。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自行清算吗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是终止其债权债务关系得最重要环节,能否在清算过程中维护债权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合法利益关系到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以及我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最终目的是要让企业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企业清算并经过注销登记程序将不复存在。那么,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自行清算是否允许呢?符合条件,外商投资企业是可以自行清算的。
外商投资企业只要符合《公司法》第181条解散原因之一的,经公司权力机构决议通过,可以提前解散公司。在法律层面上,与《公司法》同一位阶的三部外商投资企业现行法律仍然有效,法律冲突在所难免。外商投资企业的自行清算,一方面要适用《公司法》,另一方面又要适用外商投资企业三部法律。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是什么意思?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是: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