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未规定清算人不清算的责任追究。股东侵害了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符合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要件,股东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